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8] 121 号

关于2015级师范生实习评优评先的补充通知
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发挥优秀实习生的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2015级跟校教育实习、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评优评先的办法作如下补充:
一、评选对象:2015级跟校实习生、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生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1.优秀实习生:比例按各实习小组总人数的10%评选;
2.优秀教案:比例按各实习小组总人数的10%评选(根据实习手册评选,需提交3个以一节课为标准的教案);
3.优秀实习报告:比例按各实习小组总人数的10%评选(需提交优秀报告的电子和纸质版);
4.优秀实习队长:比例按每个小组的队长总人数的20%评选。
三、评选步骤:实习学生提出申请----指导老师根据申请按比例评选----各指导老师把推优名单交学生所在系审核----以系为单位汇总交教务办
四、材料收集与完成时间
1.跟校教育实习按教务[2018]115号通知要求完成;
2.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按教务[2018]106号通知要求完成。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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