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8-12-20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开课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系、各开课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考试工作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各开课部门负责人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务必做好本部门期末考试的组织、分工和监管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各系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96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试组织、试卷收发、监考、巡考等不同层面的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员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在监考过程中,监考员不得出现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员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权益。

监考教师应视教室情况合理安排座位,避免扎堆现象,并在黑板上整齐书写考试科目、参考班级、考试时间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具体样式见附件。
、严肃考试纪律,倡导诚信考试
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生守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自尊自爱,诚信考试。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加大巡考力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教务办组织教学督导和教务办管理人员强化巡考力度,各系也必须成立巡视组,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对于作弊事实清楚的学生,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六、严格阅卷评分,按期录入成绩
各系、各开课部门要认真组织阅卷,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为了确保下学期补(缓)考等工作顺利开展,各系务必在本学期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本学期各科成绩录入工作。

从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出发,以对学院、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为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期末考试黑板书写内容模板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20


附件:

期末考试黑板书写内容模板

考试科目:**********

参考班级:**********

考试时间:15:00-17:00

联系电话:8268939


严禁代考,严禁夹带,严禁携带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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