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 年 3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 3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 年 3 月 11 日-15 日

二、近期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4 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人民日报》2024 年 03 月 02 日第 01 版);

2.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天津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4 年 2 月 3 日第 01 版);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4 年 2 月 5 日第 01 版)。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

题教育学习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人民日报》2024 年 2 月 5 日第 01 版);

2.1 月 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人民日报》2024年 2 月 1 日第 01 版);

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人民日报》2023 年 2 月 29 日第 01 版);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纠正“四风”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党员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可结合 2024 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将垃圾分类纳入主题党日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我是党员我先行,垃圾分类我践行”,切实把党员示范引领转化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力量,助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四、上党课

各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上一次党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党课一般每季度 1 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促工作,让所属党支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集中组织生活,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上级党费收缴有关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党费收缴后及时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做好登记。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4 年 3 月 11 日-15 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二级党组织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根据上级要求,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之内党支部要通过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上传会议开展情况(活动类型根据会议内容选择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特色活动、志愿服务、党课等标签),党员要通过赣鄱党建云App 查看并根据支部安排开展自学。

4.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 3 月 25 日前报党委组织人事部。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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