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将今年 4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 年 4 月 22 日-30 日
二、近期学习内容
(一)第一议题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4 年 3 月 21 日第 01 版);
2.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人民日报》2024 年 3 月 22 日第 01 版)。
(二)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 年 12 月 23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 年 12 月 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 年12 月 19 日中共中央发布);
2.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人民日报 》2024 年 04 月 04 日第 01 版);
3.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人民日报 》2024 年 04 月 08 日第 01 版);4.4 月 12 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江西日报 》2024年 04 月 13 日第 01 版);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2023-2024)
三、党员活动
1.扎实开展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一是组织党员开展自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二是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
2.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立足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讲一次纪律党课。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4 年 4 月 22 日-30 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二级党组织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根据上级要求,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之内党支部要通过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上传会议开展
情况(活动类型根据会议内容选择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特色活动、志愿服务、党课等标签),党员要通过赣鄱党建云App 查看并根据支部安排开展自学。
4.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 5 月 7 日前报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