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4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4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4月6日-9日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全文)(《求是》第7期 2021年4月1日)

2.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和投身大革命的洪流(《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章);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

4.《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三、党员活动

1.组织党员专题讨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提高统战意识,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2.各党支部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要研究如何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以实际工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3.各党支部梳理好教工党员目前深入联系的班级、寝室情况,对教工党员所联系的班级、寝室及时更新。要求党员近期必须到所联系班级和寝室,深入了解联系学生目前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帮助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

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3个环节的活动。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2021年4月6日-9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各二级党组织专题讨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后需至少提交三篇不少于800字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请于4月30日前交党委统战部。

4.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4月30日前通过“新OA平台-办事大厅-每月集中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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