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1-05-01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5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510-14

二、学习内容

1.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第、第六章);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3.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

三、专题党课

党支部书记以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

四、党员活动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使党员干部、党员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贯彻好《条例》规定

2.根据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全省“四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3个环节的活动。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2021年510-14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二级党组织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全省“四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参赛情况统计,于2021年6月8日前将参赛情况电子版发送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李三宝同志网上办公邮箱。

4.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和党支部书记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安排表,请于528日前通过“新OA平台-办事大厅-每月集中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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