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0-12-26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 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20 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赣组电明字〔2020〕26 号)要求,现就召开 2020 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1.组织生活会主题。2020 年度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作示范、勇争先”历史担当,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提高政治素质,于担当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学校建设成为区域领先、省内前列、全国同类院校知名的有特色高
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看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看是否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和参加组织生活,看是否完成组织交给的
任务以及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看否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情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围绕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赣南师范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整改落实情况;围绕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达标,全面提高基层党建质量发挥作用的情况开展评议。
二、时间要求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安排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前完成。
三、参加人员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四、方法步骤
    2020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 6 个环节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认真学习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期间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省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广泛征求意见。要采取适当方式主动征求党员干部群
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听取意见,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
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要对照党章、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赣南师范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对照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对照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照师生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突出政治素质,回应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赣南师范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包括党支部的政治建设,回应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建设情况,加强党员意识、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
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
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取得实效。党委组织部要组建督导组,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党员校领导和教学学院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至少参加和指导 1 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管理,不把党支
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和党员个人发言材料作为硬性要求,不搞“痕迹管理”。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要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党支部备案情况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备案。
    3.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对本单位党组织所辖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 2),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前报送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一份。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2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3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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