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 12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11 日
二、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新华社北京 9 月 14 日电);
2.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 3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 》2020 年 11 月 13 日第 02 版);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2018 年修订,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三、党员活动
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及基层党支部“三化”建设。各二级党组织一是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文件;二是要对标对表文件要求,结合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实际情况查找差距;三是要制定具体措施补齐短板、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在 12 月 20日前基本完成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中“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党建“三化”建设推进工作,指导党支部充分利用组织生活,研究讨论目前党建“三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好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2.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我校 2020 年度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12 月份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2020 年度学时登记。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学时数统计(见附件 1),提交各二级党组织进行审核,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党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如有未完学时的人员,请各二级党组织督促其尽快完成。
3.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0 年 12 月 7 日-11 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具体时间,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开展党员活动。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批准,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
时间不少于半天。
4.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和本单位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情况,请于 12 月25 日前通过“新 OA 平台-办事大厅-每月集中组织生活开展
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