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 将今年10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 年 10 月 18 日-21 日
二、学习内容
1.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 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共产党员 网 2022 年 10 月 16 日 );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 报 (新华网 2022 年 10 月 12 日电 );
3.《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 ( 2021 年版)》;
4.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 “优师计划”师范生重 要回信精神 (人民网 2022 年 9 月 8 日 );
5.省委书记易炼红在省委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江西日报》2022 年 9 月 28 日 );
6.《江西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江西省 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 ( 园 ) 行为负面清单》中涉及高校部 分内容。
三、党员活动
各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神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 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组织党员结合 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感悟、谈打算,引 导党员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 项任务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跨 越式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 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 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措并举,注重统筹推进,组 织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学细研,确 保入脑入心、学深悟透。
2.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指导 和督促工作,让所属党支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集中组织 生活;按照上级有关每月收缴党费要求,各支部在集中组织 生活后收缴好本月党费。
3.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21 日期 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 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党总支备案,要确保各党 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4.根据上级要求,每名党员需下载赣鄱党建云App 并实 时查看学习党支部上传的学习内容,党支部要通过江西省委
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集中组织生活通知 和相关学习内容。党委组织部将督查各党支部平台信息更新 情况和党员赣鄱党建云App 下载率和使用率。
5.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 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 10 月 28 日前报党委组 织人事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韬,0797-8267317。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