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 将 2022 年 9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16 日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精神 (《人民日报》2022 年 07 月 28 日第 01 版);
2.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海内外中华 儿女团结奋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伟力 (《人民日报》 2022 年 07 月 31 日第 01 版);
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90 周年大会上的 讲话 (《求是》2022 年第 15 期 );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5.易炼红同志在参加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 教工党支部活动时的讲话精神。
三、讲党课
根据上级要求,各党支部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 卷主要内容为主题讲一堂微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进对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 继续成功的认识,加深对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 理解,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 国理政》第四卷作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武装党员、教育师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精心组织安排,将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 为一个整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 原义,真正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要坚持理论联系 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推动广大党员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 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 指导和督促工作,让所属党支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集中 组织生活;按照上级有关每月收缴党费要求,各支部在集中 组织生活后收缴好本月党费。
3.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2 年 9 月 13 日-16 日期 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 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二级党组织备案,要确保 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4.根据上级要求,集中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通过江西 省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发布新增会议通知并上 传学习材料,党员要通过赣鄱党建云 App 查看并加强学习, 会后党支部要上传会议记录及相关图片等。
5. 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含各党支部开展集中 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请于 9 月 23 日下班前将报告电子 版、纸质盖章版报至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韬,0797-8267317。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