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10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1月8日-18日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第01版);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3.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4.习近平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2年10月18日第01版);
5.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3日第01版);
6.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网 2022年10月23日);
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4日第02版);
8.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7日第01版);
9.习近平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8日第01版)。
三、党员活动
各党总支要指导所辖党支部就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全面系统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结合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谈认识体会、谈思考感悟,谈工作打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奋力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宣讲会、报告会、研讨交流会等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2022年11月8日-18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在此时间段确定的具体时间要报各党总支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根据上级要求,每名党员需下载赣鄱党建云App并实时查看学习党支部上传的学习内容,党支部要通过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集中组织生活通知和相关学习内容。党委组织部将督查各党支部平台信息更新情况和党员赣鄱党建云App下载率和使用率。
4.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11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韬,0797-8267317。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