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学生重修、补修选课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21]16


各系、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学生重修、补修选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

1.选课范围为2018、2019级在校学生,具体对象如下:

1)以往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以往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缺考、违纪的学生。

注:“以往学年第二学期”指已过去的某学年的第二学期,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等。

2.重修办理手续:

1)按要求填写《重修考试申请表》,具体填写规范见《重修考试申请表》中的填写说明。

2)选课:

①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中“网上选课”后再点击“重修选课”进行选课;

②因培养方案调整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在教务系统网页端上选课的,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管理端为其选课;

③选课时间:2021年3月2日—3月12日,逾期未选课者,不再办理。

3)上课:选课成功的学生应及时和所选课程教学班的任课老师联系,并告知老师自己是随所选教学班一起上课还是选择自学。

4)考试:完成了重修选课的学生可选择本学期末随所选课程教学班一起考试,或选择下学期初与所选课程的补(缓)考学生一起考试。

3.注意事项:

1)重修未通过者不再安排补考,只能申请再次重修;

2)选择自学的学生,其重修课程的平时成绩、期末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选择跟班一起重修的学生,其重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该课程正常考试所设成绩比例综合计算;

3)凡无资格参加重修或未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均不安排重修,擅自参加重修课程考试者,成绩不予承认。

二、补修选课

1.选课对象:因学籍异动(休学、转专业等)或其它特殊原因(如请假、外出交流学习等)须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

2.补修办理手续:

1)按要求填写《补修考试申请表》,具体填写规范见《补修考试申请表》中的填写说明。

2)选课:

①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中“网上选课”后再点击“补修页面”进行选课;

②因培养方案调整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在教务系统网页端上选课的,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管理端为其选课;

③选课时间:2021年3月2日—3月12日,逾期未选课者,不再办理。

3)上课:选课成功的学生应及时和所选课程教学班的任课老师联系,并告知老师自己是随所选教学班一起上课还是选择自学。

4)考试:完成了补修选课的学生可选择本学期末随所选课程教学班一起考试,或选择下学期初与所选课程的补(缓)考学生一起考试。

3.注意事项:

1)补修选课的学生只能选自己必须补修的课程,不得擅选不在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2)补修考试未通过者,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通过则须进行重修;

3)选择自学的学生,其补修课程的平时成绩、期末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选择跟班一起学习的学生,其补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该课程正常考试所设成绩比例综合计算;

4)未按规定办理补修手续的学生,均不安排补修,擅自参加补修课程考试者,成绩不予承认。

三、相关事宜

1.请各系、教学部配合教务办做好本次重修、补修选课工作,具体包括:

1)第一时间将此通知传达2018、2019级各行政班;

2)为选课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如课表、课程、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

3)如学生遗忘教务系统密码,由所在系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管理端为其查询密码。

2.学生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办陈老师联系(地点:综中312办公室;电话:8268939)。

 

附件:

1.《重修考试申请表》附件1《重修考试申请表》.doc

2.《补修考试申请表》附件2《补修考试申请表》.doc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0年江西省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8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赣州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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