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现将今年 7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28 日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第 1 页至 326 页);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11 至 14 章);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 年版)》(第 10 至 14 章);
4.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 年 06 月 03 日第 01 版);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
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 年 07 月 02 日第 01 版);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共产党员网);
8.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人民日报 》2023 年 07 月 08 日第 01 版));
9.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 年 06 月 27 日第
01 版);
10.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 年 06 月 09 日第 01 版))
11.朱小理同志在中国共产党赣南师范大学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三、党员活动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文化自信、扛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而不懈奋斗。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围绕学思想强党性、忠诚为党党、全力兴党强党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学好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及时科学解答时代新课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4.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所辖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精神上,弘扬精气神,奋进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团结奋斗。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促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员集中组织
生活。因本次党员集中组织生活安排在暑假期间,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学习和党
员活动。
2.本次党员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 2023 年 7 月 24 日-28日期间开展,各党支部党员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报告(含各支部开展时间地点安
排)于 7 月 29 日前报党委组织人事部。
3.按照上级有关收缴党费要求,各党支部在党员集中组织生活后做好本月党费收缴工作。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