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11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6日

二、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2日第01版);

2.习近平: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求是》2021年第21期);

3.习近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10月26日第02版);

4.学习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

三、党员活动

1.结合“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总支重点在立德树人、为师生办实事等方面办实事求实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师生烦心事,为师生解决教学、学习和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担起责任走在前、做表率,带头联系和服务群众,以满腔热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党支部要提倡党员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当先锋模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2.组织支部党员观看共产党员网《党课开讲啦》节目第1期:党的光辉历程。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的热切期盼和积极反响,在学院努力营造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服务的浓厚氛围。

2.本次集中组织生活要求在2021年11月22日-26日期间开展,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党支部具体开展时间要报各党总支备案,要确保各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时间不少于半天。

3.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含本单位各党支部开展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安排),请于12月1日下班前报电子版至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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