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社保卡替代医疗保险卡进行就医结算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市医保字〔2019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做好社保卡的全面启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启用

(一)启用日期

《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全省社保卡应用的总体部署,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卡向社保卡过渡,直至最终替代,自201971日起,将医疗保障领域各类缴费、就医结算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纳入社保卡(一卡通)服务。”20196月为医保卡与社保卡双卡并行时期(即医保卡和社保卡都能用),201971日开始使用社保卡。

(二)激活方法

社保卡内有2大帐户:社保(医保)帐户和金融帐户。

1.社保(医保)帐户使用及密码修改

社保(医保)功能不用激活,可直接使用社保卡在医院挂号看病、药店买药。社保(医保)功能初始密码为:123456,如要修改初始密码,可选择线下办理,到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即社保卡窗口)修改密码;或者线上办理,登入支付宝关注 “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生活号进行修改,详细说明参考《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附件2),按手册操作。


2.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帐户

1)只有先激活了社保卡中的银行帐号,住院看病才能使用社保卡进行医药费报销并费用结算。

2)请各教职工于近期到社保卡的所属银行激活金融帐户。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注了发卡银行名称,需本人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的任一网点柜台激活金融帐户(请注意不要走错银行,去银行需带好身份证),激活后社保卡就成为一张银行卡,若本人不便办理,可由本人直系亲属代理,具体情况请咨询对应的银行网点。未激活银行帐户不影响医保功能的使用,但是不能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因此建议各教职工近期到银行激活社保卡。

3)各银行的金融帐户初始密码:农业银行为111111,农信行111111,建设银行955330,中国银行为身份证号码12-17位,中信银行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果有X,可用0代替),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无初始密码。

二、社保卡使用

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因社保卡会记下每次使用的就诊记录、住院记录、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如出借给别人使用会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一)原医保卡余额问题

使用社保卡后,原医保卡余额在医保帐户内,等医保卡取消后,医保卡作废,医保卡里的余额会关联至社保卡。

(二)工资发放问题

在职人员工资仍然发在原工资卡,不发放在社保卡。



(三)异地安置就医或异地转诊

必需先备案并激活社保卡,异地安置就医人员请填好《异地安置审批表》到赣州市医保局的“异地安置”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激活手续,选择连网医院;异地转诊就医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到赣州市医保局办理备案和激活手续。

三、其他办理事项

(一)社保卡新增

1.所有人员必需要有社保卡,在外省已经领过社保卡的,需要本人去社保窗口办理;已办理本省其他设区市的社保卡,不用再办理。

2.社保卡的制作是由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和银行从大数据中抽取相关信息及照片来办理的,暂未领取到社保卡的教职工可先查询制卡进度,再前往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领卡,如查询无信息可直接到窗口办理制卡。查询制卡进度可打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电话:0797-8196082,或打热线电话(079712333

(二)社保卡挂失及密码重置

社保卡是全国及省内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请各系各部门提醒教职工妥善保管,不要损坏、丢失或注销。

1.社保卡丢失。需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挂失,持本人身份证到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办理社保账户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工本费32/张)。

2.忘记社保卡密码须进行密码重置。若忘记社保功能密码:本人需持身份证到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一楼2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如社保卡不是本人的,需将本人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同时出示,方可办理;若忘记金融功能密码:须到社保卡激活银行网点办理密码重置,具体业务按照银行业务规程进行办理。

(三)社保卡到期

社保卡有效期10年,此有效期主是对接一般银行卡的有效期,到期后可到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一楼2号窗口换卡,换卡无需工本费。

(四)办理方法

1.社保卡办理地址:赣州市人保局信息中心(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一楼2号社保卡窗口);

2.异地安置就医和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办理地址:赣州市医保局(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2楼,即章江游泳馆上面)。


关于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的通知(4691).rar



党政办

2019614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江西省终身学习电子卡领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组织工作的通知(74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