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补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9-11-10浏览次数:

各系: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2019春季学期起,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为落实国家政策,做好我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补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发标准

1所有获得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2019届毕业生),生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1500元增加到1650元(即平均增加150元)。学院按照原评定档次对受助学生进行补发,即一档补发200元,二档补发150元,三档补发100元。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系认真核对2019年春季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填写《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补发签领表》(附件1),并于1120日前将签领表纸质版(加盖系公章)装入各班资助档案袋中备查。

2.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此次国家助学金的补发工作,传递好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到“不错一人,不少一分”。对于补发对象中的2019届毕业生,要多渠道进行联系,确保其知晓政策,将核实准确的个人账户信息于1016日前发送至钟沛芳老师处。

附件:1.2019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补发签领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10




















附件1

2019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补发签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号

补发金额(元)

签名(手写)

签领日期

备注

1

戴志欣

362401199709274010

6228483478606812076

200/150/100


2019.11.15



蓝志文

362422199712135419

6228483478606812175






陈晖

362233199612240519

6228483478627305977






刘建强

360732199605112614

6228483478606811573






胡子良

362424199603052019

6212823472500316071






李雅程

362227199508023517

6212823472500359873






刘梦

360502199607234026

6212823472500596177
































班级:   经办人:(班主任)   教学系: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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