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8]96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开课部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所有课程于201916日前结束授课。

2.学院统一考试集中安排在20191月7日至20191月19日进行,教学任务在18周束的课程将在14-18周之间陆续安排考试(原则上授课结束后两周内安排课程考试),各系根据教务办考试安排表及考试工作要求做好相应的考试工作安排。

3.全院考试结束一周内应完成改卷、成绩登录、质量分析等。

二、考前准备工作

1.做好考前动员工作,重点强调学生考风考纪问题,请各班认真组织学习《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暂行规定》;参加考试的所有学生一律不允许携带有记忆存储或信息发送等功能的电子工具进入考场;学生要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证件者请在考试前及时补办好相关证件)。

2.系部组织所有教师学习《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考试工作各流程工作要求。同时各系部要根据教务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考试安排表》开展所开设课程的考试工作;提前做好与考试有关的准备工作,包括试卷、场地、设备、用具等,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事项

3.请环安办、后勤办相关部门做好考试场地卫生,电力保障工作,做好相关实验教学场地的维护保障工作,包括调频发射台的维护。

三、命题及试卷报送要求

1.本学期各课程应编制难易程度相近、题量相当、重复率不超过20%的A卷、B卷、C卷三套等值试卷(考试卷应在试前3周内提交,教研室主任应在考试2周内完成试题的审核,之后交系(部)主)。

2.考试中可使用计算器、草稿纸、工具书的,或实行开卷考试、A4式考试等的,需在试卷袋上标明并于考试前通知考生,草稿纸统出卷系部配置)

3.原则上,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教师应科学命题,编制与考试用时相匹配的试题。

四、考务管理工作

1.各系进一步加强试卷命题、试卷评阅等项工作管理,做好试卷保密和保管工作

①切实做好试卷电子和纸质文稿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使用过试卷的存储介质开考前的安全。

②教师不得于课程结束后利用复习之机针对考题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泄露考试内容。

③期末考试前试卷的存放要有专门房间和文件柜,保证试卷安全;领取和分发工作要由专人负责,建立交接制度。

2.严格按要求配备监考教师,监考老师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各系非考试周监考要求和安排也按同样要求管理,教务办将组织进行巡查。

3.统一安排考试试卷于考前30分钟由各系教学秘书送至考务办公室(第二教学楼205教室)。

4.进一步明确监考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①监考教师要求提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签名、领取试卷,并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②考前要清理考场。要引导学生将所带物品集中归放,明令禁止考生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指导考生检查并清除考桌抽屉内物品、考桌桌面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向考生告知考试中是否可以使用计算器、草稿纸等。

③严格查验考生纸质“学生证”指定期末考试用证件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考试。

④要求各考场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时,应认真清点并登记收缴试卷或答题纸的份数,防止试卷或答题纸丢失,还应回收发放的草稿纸及其它考试用纸。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考务办并负责装订好。

⑤监考过程中不可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⑥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学秘书应坚守岗位,协调解决临时问题,不得承担监考工作。原则上,考试课程命题教师在考试期间应到考场了解试卷命题和文印情况,或至少应保持电话联系通畅。

5.所有考试都必须有“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情况记录表”须存入试卷袋内,查和随堂考试的课程也需要真填“考场情况记录表”在考试或考时提交给相的教学系/部,系部收齐后在19周移交给教务办保存。

6.要严格审批学生缓考申请。凡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课程,必须至提前两履行书面申请缓考手续,未经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名单或缓考申请表务必在任课教师统计成绩前报任课教师处。

五、成绩评定及管理

1.任课教师应预先设定参与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的项目(如期中考试、作业、测验、小论文、考勤、课程附带的实验等)及各项目在平时成绩中所占百分比。平时成绩评定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成绩应呈近似正态分布。

2.各系要认真组织好阅卷统分工作。教师阅卷、评分要求公正、客观、公平。同一课程两名以上教师任教的应实行集体流水阅卷。成绩录入时对于缺考的学生,在期末成绩栏中录入0分,并在备注栏中备注”。

3.课程成绩登记表应从教务系统导出按标准格式打印,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核、盖章后由开课部门自存。

4.要告知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对于成绩不及格或考试成绩不理想的课程,可由本人申请在下学期初补考或重考。

5.成绩录入后,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成绩统计分析表,分析报告随试卷存档。

6.各系要加强考后监管,应组织人员对各考试课程试卷质量进行认真、全面、仔细复查,按要求做好考试试卷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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