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8]113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我院行政人员兼任课程教学的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部)按照以下条件聘用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所承担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研究专长相符。
二、支持和适当鼓励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并加强管理。
1.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科院发〔2018〕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教学工作量调整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教学系(部)须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兼课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要对兼课人员的职责履行、教学任务完成、学生评教反应等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出现教学差错及事故者、违反师德规范要求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兼课人员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部门、教学系(部)的协调沟通,确保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兼课实行“一学期一审批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个人填写《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2)个人所在部门、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办;
(3)教务办汇总初审后,报学院审批;
(4)相关教学系(部)、个人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档,以及《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纸质稿,交教务办林群老师处。
附件一:《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附件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
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岗位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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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所兼课程及课时(需分列) |
课程名称(例:汉语言文学17级1班古代汉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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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在部门意见 |
负责人: 201 年 月 日 |
兼任课程所在系(部)意见 |
201 年 月 日 |
教务办 意见 |
负责人: 201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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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一份,由各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统一交教务办。
附件二: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情况汇总表 |
系(部)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行政人员信息 | 承担课程教学信息 |
部门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所学专业 | 课程名称(例:汉语言文学17级1班古代汉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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