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8]113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我院行政人员兼任课程教学的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部)按照以下条件聘用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所承担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研究专长相符。

二、支持和适当鼓励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并加强管理。

1.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科院发〔2018〕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教学工作量调整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教学系(部)须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兼课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要对兼课人员的职责履行、教学任务完成、学生评教反应等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出现教学差错及事故者、违反师德规范要求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兼课人员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部门、教学系(部)的协调沟通,确保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兼课实行“一学期一审批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个人填写《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2)个人所在部门、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办;

3)教务办汇总初审后,报学院审批;

4)相关教学系(部)、个人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档,以及《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纸质稿,交教务办林群老师处。




附件一:《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附件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

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姓 名

所在单位及岗位

最高学历及专业

职 称





本学期所兼课程及课时(需分列)

  课程名称(例:汉语言文学17级1班古代汉语课程)










个人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 201 年 月 日

兼任课程所在系(部)意见




  201 年 月 日

教务办

意见



负责人:   201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说明:本表一式一份,由各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统一交教务办。


附件二: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情况汇总表

系(部)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人员信息

承担课程教学信息

部门

姓名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课程名称(例:汉语言文学17级1班古代汉语课程)

1









2









3









4









5









6









7









8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 通 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