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坚持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坚持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动体育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体育课程课时未达标、体质健康监测不规范和“小眼镜”“小胖墩”等普遍性问题,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优秀率达到25%以上。到2035年,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体育课程体系。学校体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体育课程内容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基础教育阶段将体育与健康课程纳入课程综合改革,促进“五育”学科课程统筹谋划、融合发展、协同育人,帮助学生掌握2-3项运动技能,以高考改革为契机,探索高中体育选课走班,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阶段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将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学生须体质健康测试达标、体育学科学分修满,方可毕业和获得学位。体育传统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可积极开发体育校本课程,突出多样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确保体育课时和体育锻炼时间。幼儿园要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户外游戏活动。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小学每天上1节体育课,初中每周至少4节体育课,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增加的课时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高等教育阶段要保证体育教学时数,落实好晨练制度,其中:普通高校本科一、二年级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并创造条件为高年级学生开设运动项目选修课;普通高职高专院校要合理安排教学时数,列入课表的体育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段不少于60学时)。持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晒课表”活动,严禁出现削减、挪用甚至不开设体育课的现象。加强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之间的衔接和联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增加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内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改革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模式。“教会、勤练、常赛”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创新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方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兴趣培养、主动参与、自主锻炼。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经常性组织课余训练,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同时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和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提高学生专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面向人人的普及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推动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实现“人人在运动,人人要运动”。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分级管理、相互衔接的省、市、县、校四级体育竞赛体系。完善竞赛选拔机制,建立健全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高一级运动队的渠道。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专职体育教师配比应不低于70%。发挥各级教研机构对促进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各设区市、县(市、区)及各类学校配备体育教研员,开展课程研发、教研培训、实践指导等工作。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体育教师资格证笔试要加强体育技能和理论知识考查,体育学科教师岗位招聘要设置相应专业门槛。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乡村体育教师定向培养,落实《江西省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农村支教计划和“特岗计划”,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开展体育教师全员培训,每名体育教师每年至少有一次培训机会。在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中设置体育专项培训项目,加大对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专兼职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学校要提高全体教师体育素养,鼓励非体育类学科教师和班主任经培训后从事体育教学和组织体育活动,不能盲目以体教融合名义聘请校外人员开设课外体育项目,影响学校教师自身培养。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充分考虑。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在体育方面取得的业绩(如带队运动竞赛成绩)视同为教学科研业绩,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教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体育专项课题,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学校体育重点项目特色发展。深入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和发展,大力提升我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以校园足球为突破口带动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我省特有的红色资源,充实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弘扬传承红色体育文化、苏区体育文化。挖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积极推进武术、摔跤、棋类和毽球、五禽操、舞龙舞狮、畲族藤球等具地方特色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大力发展校园体育文化,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促进学生知行合一、自强不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鼓励特色发展,但要避免以校本课程代替国家课程、以特色活动挤占体育课时的误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文旅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示范学校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每学年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因病或残疾学生可申请暂缓或免于测试)。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评价结果应用等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并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本着“不赶跑、不抢跑”原则,先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考查科目,再逐步纳入“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应要求的方可毕业。推动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健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七)促进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凝聚社会共识,联动家庭力量,深化教体融合,坚持协同育人,进一步激发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动能。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开展体育活动,更好地为中小学生课后训练和校外体育锻炼服务。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考虑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体育场馆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将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体育活动,倡导家长在业余时间陪伴孩子参与体育锻炼,形成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一体化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合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总体谋划、顶层设计和目标考核。各地要研究出台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规划建设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体育场地建设。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学校体育支出,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社会捐赠共同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卫建委、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银保监局、团省委〕

(二)加强督导评价。将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严肃问责。把学校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第三方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运用科学手段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体育教学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教育厅〕

(三)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锻炼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健全家庭、学校、政府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各地试点推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教育厅、省银保监局〕

(四)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系统梳理、及时推广学校体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推动全省学校体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定期举办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成果和竞赛成绩展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

 


下一条:关于2021届毕业生体质测试补考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