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 年 6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20-06-16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 6 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 年 6 月 28 日(星期日)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卫生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人民日报》2020 年 06 月 03 日 01 版);

    2.习近平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人民日报》2020 年 05 月 25 日01 版);

    3.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20 年 05 月 30 日 01 版);

    4.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

三、党员活动

    1.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员讲授一堂专题微党课。微党课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点从“让党旗在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等主题切入,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向党员师生讲清楚党中央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的制度优势,讲清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事迹,讲清楚中国助力全球抗疫、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2.各党支部以“迎接党的生日、讲战疫故事、悟初心使命”为主要内容,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说身边故事、讲切身体会,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具有本支部特色的“战疫故事汇”。3.落实党员直接联系师生制度,本次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安排党员向支部汇报自己联系师生情况。4.党员向支部缴纳党费,更新党费证。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 3 个环节的活动。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形式多样,使党支部组织生活更具实效性。对不在校的学生党员,可探索使用新媒体技术组织好学习,努力使党员组织生活富有成效,创出特色。

   3.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具有本支部特色的“战疫故事汇”,请于 7 月 10 日前通过“新 OA 平台-办事大厅-每月集中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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