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开课部门:
根据2023-2024-2 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要求,现将学生补(缓)考 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名单核对
教务办已整理出本学期补(缓)考的学生名单(核对版)并下发各 开课系(部)进行核对,请各开课系(部)于 2 月 28 日下班前完成核对 并反馈考生名单,教务办根据核实后的考生名单安排考试。
二、考试安排
1.3 月 4 日开始补(缓)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3 月 14 日前完成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对象为2023-2024-1 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未通过的学生(不含 考试违纪、缺考的学生)以及经教务办审批同意缓考的学生;
2.2023-2024-1学期课程考试缺考或违纪的学生取消该课程的补考 资格,并应跟随后续年级重修该课程;
3.校公共选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其中任选课程不安排补考,学生 可重修该课程或另选其它校公共选修课程,直到修满该培养模块规定学 分,指选课程在补考名单统计完成后,会统一开放补考,具体时间另行 通知;
4.本学期外出实习(实践)的学生,所涉补(缓)考考试由相关开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一生一案 ”原则自行组织安排,但有关考试
及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于3 月 14 日前完成;
5.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能参加考试,开考30 分钟 后考生未入场以缺考论处;
6.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赣南师范大 学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考试工作要求
1.以试卷形式考核的公共必(选)修课程补(缓)考由教务办组织 安排。非试卷形式考核的公共必(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补(缓)考由 各开课系、部组织安排,并要求3 月 1 日前将本部门的考试安排表报送 教务办。
2.各系、部打印每场考试的学生名单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从 上学期备用样卷中抽取一份作为补(缓)考试卷,根据涉考学生人数印 制试卷。
3.各系、部于考前 30 分钟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公室 ( Ⅱ205 教室), 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清点并领回试卷。
4.监考教师于考前20 分钟到考务办签到并领取试卷前往考场,开 考前按单人、单行、隔位原则安排考生就座,其它事项按《监考人员职 责》执行。
5.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 试卷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五、阅卷及成绩登记工作
1.各课程补(缓)考试卷原则上由 2023-2024-1 学期相应的任课 教师阅卷批改,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系、部另行指定教师阅卷,或采用 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2.考试成绩一律录入教务系统(注意:所有成绩原则上由阅卷教师从教务系统教师端录入,因特殊原因无法从教师端录入的成绩可由系部 教学秘书从后台录入)。
3.补(缓)考成绩提交:阅卷教师应在 3 月 14 日前将成绩录入教 务系统并提交。
如有未尽事宜请可与教务办范淏老师联系(电话:0797-8268939; 地点:综合楼中 309 办公室),特此通知。
附件:
2023-2024-2 学期开学补(缓)考学生名单(核对版)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