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院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有力举措。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接受党校系统培训和往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目的

通过党校培训,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铸牢理想信念之魂,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加入中国共产党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采取专题辅导、课外自学、学习强国APP、参观考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分组讨论、大会交流、撰写心得、结业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专题辅导:由学院邀请党建思政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新修订);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主题。

2课外自学。学员要按照推荐的自学材料认真进行课外自学,同时使用好“学习强国”APP,阅读文章、观看视频、参加每周答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分组研讨。结合培训内容和学习体会,认真开展分组研讨,每位学员都要进行发言。会后按支部(组)把发言记录报学院党委党校。

4.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组织全体学员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志愿实践活动。

5参观考察。组织全体学员分批次赴赣南师范大学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参观考察。

6学习心得。学员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学习心得,须认真写出10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报学院党委党校。文章字数不足、抄袭或下载者,取消结业资格。

7.结业考试。学习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及综合考核合格者,核发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四、集中授课和培训日程安排(暂定)

1.开班仪式。413日,地点:图书馆科报厅。

2.观看培训视频。4中月下旬,共三次,地点:图书馆科报厅。

3.辅导讲座。4月中下旬,共四次,地点:图书馆科报厅。

4.志愿服务、社会实践。420-21日,地点:章贡校区校园。

5.参观考察。427-4月28,地点:赣南师范大学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

6.结业考试。5月初,地点:第二教学楼。

7.结业仪式。5月初,地点:图书馆科报厅。

五、分组要求

1.本期培训班对所有参训学员按照支部进行分组,每小组设小组长1人、副组长1人,负责培训的日常考勤、组织讨论和事务管理等。各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党支部推荐,应由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担任。

2.建立学习微信群或QQ群。各小组应及时建立培训学习群,推送学习辅导资料,开展学习研讨交流。

六、考勤纪律

1.集中培训和志愿服务时,均要进行签到考勤。由各小组长负责,组织学员本人签到,在每次结束时将各组签到表统一交授课(带队)老师。

2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党支部同意报学院本期培训班班主任刘思琪老师。凡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律视为旷课。

3学员在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考试资格:无故旷课1次(含)以上者;请假2次(含)以上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含)以上者。

七、其他事项

1.各党支部在开班前要严格把关,加强教育。应对参加学习的学员进行一次纪律教育,并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开班后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党校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名单、联系方式、分组组长、副组长推荐情况等信息需经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会同电子版于48日之前报送党政办。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见附件1)、学员学习心得和分组研讨发言记录请各党支部辅导讲座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党政办。

3.本次培训按综合考核合格人数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请各党支部于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预评优秀学员名单报党政办,学院党政办审核后报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党校表彰。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2.入党积极分子个人自学材料目录



党政办

2019328

党办字(2019)2号 关于举办学院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63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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