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4号 ​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9]14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的补考、缓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补考缓考考试安排表》。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对象为20182019学年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未通过的学生(不含考试违纪、缺考的学生)以及经教务办审批同意缓考的学生。

2.16级汉语言文学、历史、数学、计算机、英语专业的补考、缓考学生,待实习返校后再行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期末考试缺考或违纪的考生需跟随下一年级进行课程重修。

4.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未入场以缺考论处。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考试工作要求

1.以试卷形式考试的公共必修课和教师教育课补考由教务办组织安排。非试卷形式考试的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课和专业课补考由各开课系、部组织安排,并于226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办(312室)老师。36日前须完成所有课程补考。

2.各系、部须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带有考场学生名单的《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从上学期备用样卷中抽取一份作为补考试卷,根据补考、缓考学生人数印制试卷。

3. 各系、部于考前20分钟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公室(Ⅱ205教室),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清点并领回试卷。

4.监考教师按照《监考人员职责》履行监考任务,并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签到并领取试卷。

5.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四、阅卷及成绩登记工作

1.各课程补考试卷原则上由20182019学年第学期相应的任课教师阅卷批改,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系、部另行指定教师阅卷,或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2.考试成绩一律录入教务系统(注意:补考成绩由阅卷教师录入,缓考成绩由系部教学秘书老师从教务系统后台录入)。

3.补考、缓考成绩提交:阅卷教师在38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


附件:《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补考缓考考试安排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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