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和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工作参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划拨给我院的名额国家奖学金为7名,从各系推荐1-2名候选人中评选产生。
四、工作流程
1.组织申请。各系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一份个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500字以内)、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答辩ppt(5分钟)。(材料清单见附件1)
2.教学系评审。教学系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请务必于9月24日前公示完)。教学系上报材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教学系评审报告。
3.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系于9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工办综合楼117;同时电子版以系为单位统一发送至649779492@qq.com,电子版文件名为“2019年XX系国家奖学金材料”。
重点提示:因今年时间紧张,请各系务必先将电子版于9月24日下午5:00前发送到邮箱。
4.学院评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资格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高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大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各教学系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院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学系评审报告内容要具体详实,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评审报告须附上教学系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成员名单、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3)、公示电子照片、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4.此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时间进度开展评选工作,准确及时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不详之处,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钟沛芳
电话:(0797)8267019
学生举报电话:(0797)8267019或13766368811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
资助项目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1 |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2 | 10月9日组织学生统一填写 |
2 | 个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 1 | 500字以内 |
3 | 答辩PPT | 1 | 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
4 | 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 1 | 2018—2019学年度 |
5 | 2018—2019学年度学业成绩表、班级成绩排名表 | 1 | 教务系统输出,加盖教务办公章 |
6 |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 1 | 纸质文档加盖系公章,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报送 |
2019年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清单
附件3:
公示情况登记表
教学系 名称 |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 月 日 |
公示项目 |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 |
公示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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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结果 |
系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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