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程锋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

为建立学院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加强我院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1)及《国家平台数据解读》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高等学校办学的基础、是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质量常态检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师范专业认证评估重要的数据参考。开展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助于全面了解学院办学情况;有助于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有助于推动学院教学改革,明确发展方向;有助于促进学院内涵发展,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突出特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

根据《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采集指南》、《国家平台数据解读》的要求,努力把握评价体系中“定量”及“定性”概念的内涵。

请各系、各部门客观、全面把握定性材料及各教学状态定量数据的填报工作。

四、数据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系、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负责组织好本单位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填报,确保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2.相关系、部通过校内二级填报账号填报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数据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

3.为了明确责任并避免误操作的情况发生,系统设计为数据表只能由该表最初填报者修改。校级填报用户和审核用户都无法修改二级填报用户所填的表格,如表格提交校内审核后要修改,必须由校级审核用户退回给该表最初的填报用户进行修改。

4.为了避免操作冲突或数据冲突,不允许多人使用同一账号填报同一张表格。允许同一账号分给多人填报不同的表格。

5.党政办要对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其他师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编号;教务办要对专业、课程进行统一编号。

6.“固定资产”的内涵和时间要求与高基表一致,均为时点数据;当年新增值,按照时点计;按照高基报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填报表格中涉及到的几个概念解释:

自然年”指2018自然年即201811-20181231

学年”指2018-2019学年 即201891-2019831

时点”指2019930

请准确理解各张表格的时间要求,并特别注意表格中个别数据采集点的特殊时间要求。

五、数据填报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任务分解、工作动员

结合《采集模板》及《数据填报指南》进行任务分解,1022日召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动员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参加任务分解及工作动员会议。

(二)教务办根据任务分解表建立二级用户

(三)各系、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过http://udb.heec.edu.cn登录二级用户进行数据填报,1023日负责基础数据填报的相关人员,先将基础数据提供给相关系部先行审核,审核后各系部将完整的数据返回给基础数据负责人,1031日完成基础数据的系统填报,其他数据请各系部按要求提交准确的数据(电子稿及纸质盖章稿)给相关负责人,再由负责人负责上传系统,所有数据于2019118日前提交至校级审核,校级审核负责同志201911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对审核不过关的数据及时反馈至二级用户,20191120日前二级用户完成数据修改并提交,20191125日,校级审核负责同志提交数据至国家数据平台。

本次上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师范专业一级监测认证的核心依据,各系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尤其是师范专业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47号)精神,认真对照一级专业认证标准,填报数据务必满足一级认证要求。

本次上报数据新增了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内容,请涉及的数信系电信专业,按要求完成数据的填报。

附:

1.2018年我院采集系统数据(参考)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3.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19版变化情况汇总

4.2019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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