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就业[2020]31号
关于全面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
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专项会议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全面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各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重点在于:
1. 对照教育部就业统计指标内涵,核对分类统计信息;
2. 核实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升学”和“其他形式就业”比例失实、就业证明作假等违规行为;
3. 核实“学信网”上毕业生反馈的存疑信息;
二、核查时间
6月30日-7月2日
三、核查要求
1.各班通过微信、电话逐一联系毕业生确认就业状况和就业意向,对每一位2020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核查,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班级就业台账》(附件1),各系汇总后将电子稿、纸质稿报送学工办刘伟豪;
2.各系汇总就业台账后,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整汇总表》(附件2),由各系副主任进行审核,各系主任复核签字后将电子稿、纸质稿报送学工办刘伟豪;
3.各系根据本系核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应包含:核查毕业生人数、调整就业情况人数、调整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4.各系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在就业二级管理系统中修改毕业生就业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5.各系根据自查情况,将调整后的就业证明材料按学号、班级整理后交学工办刘伟豪,备学院复查及省部核查;
6.各项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请各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四、复查工作:
学院将对各系整改后的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存在的问题,学工办将及时反馈给各系,问题严重的将按照学院就业工作督查机制,由学院领导进行约谈。
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与统计工作,不断线跟踪毕业生,及时更新数据,依法依规统计、报送信息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要强化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学院将对各系报送的就业数据进行核查,对于经核查上报就业数据出现错误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班级就业台账
2.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整汇总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