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将填报 2022—2023 学年第一期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 教学工作量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系、部认真审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对未完成教学任务和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应当进行补课。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按科院发[2016]8 号文件执行。
2.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在教学计划内只计算实际执行学时。因节假日、病事假、临时会议等冲掉的课时,必须补回。是否补课必须以各系办公室记录的《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调(停) 课补课登记表》为准,补课登记表必须有学生代表签字,各系、各相关部门要将补课登记表交我办审核。没有补课的, 要在计划学时中予以核减。 (请各系部一定要严格根据培养方案, 教学任务, 课表,调停补课数据进行审核。)
3.教学工作量的填报, 请教师如实认真填写《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 教学工作量报表》(附件 1) 电子表, 并用 A4 纸打印好交各相关系、部审核。
4.各系、各部门在核对教学工作量的过程中, 如有不明确之处, 应及时与教务办沟通。
5.各系、各部门务必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教师个人的 《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 教学工作量报表》 (附件 1) 和本系部《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 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和 EXCEL电子稿)(附件 2) 以系、部为单位交我办。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以书面形式与教学工作量报表一并报我办,工作量的审核需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汇总表要系部盖章确认。
附件:
1.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报表
2.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2022]105号 关于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职专任(行政人员)教师教学工作量报表的通知.zip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