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5 年度“青蓝工程”
师徒结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速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现就做好2023-2025年度“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近三年(2023、2024、2025)通过试用期(见习期)考核的教师。
二、青蓝工程导师
原则上应选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素质强、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科(教)研和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或班主任担任导师。
三、培养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四、培养机制
“五个一”培养机制,即新教师每学期完成 1 门课程全流程听课、开展 1 次公开课展示、参与 1 项教学改革项目、
撰写 1 篇教学反思报告、设计 1 门课程思政示范案例,力争在一学年帮教指导周期内实现新教师站稳站好讲台。
五、工作要求
各系、部在青蓝工程导师与培养对象双向选择基础上,
统筹考虑,确定青蓝组合名单,并根据培养机制制定培养计划方案。于11月14日前填写完成青蓝工程结对情况汇总表、
目标责任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到教务办谢婷处,
联系方式:0797-8268939。
附件:1.XXXX 年度青蓝工程结对情况汇总表
2.青蓝工程目标责任书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