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18] 115号

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5级学生实习结束返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返校时间及安排
1.教育实习原则上为4个月,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5、6日实习生返校(包括自主实习的学生)。
2.参加顶岗的学生根据实习学校的安排在结束顶岗工作后可直接返家。
3.支教实习生原则上根据实习学校的安排结束支教实习后,可直接返家。
4.非师范实习生按各系方案规定时间统一安排返校。
5.学院不统一安排接送,发放实习补助费用150元/生。
二、返校后工作安排
1.实习结束后,各系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本届实习生实习质量进行详细分析,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总结于2019年3月8日前交教务办,并按各专业人数的5%比例推选优秀实习生名单报于教务办(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生按教务[2018]106号通知要求上报教务办)。2019年5月24日前,将非师范专业实习总结交于教务办,并按各专业人数的5%比例推选优秀实习生名单报于教务办。
2.做好实习材料的收缴及整理工作,有关材料按以下要求处理:
(1)《教育实习手册》由各系收回(实习手册内容填写本专业),检查并登记实习任务情况后,存放系办公室。
(2)《教育实习鉴定表》由各指导教师综合评定成绩后,交由班主任保管及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学生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生填写《实习支教鉴定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3)《教育实习调查报告》由各指导教师审阅,评定成绩后,存放系办公室。
(4)《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鉴定表》由各系收齐后交于班主任保管,学生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
3.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1日,自主实习的学生以系为单位开展汇报授课(时间为一节课,45分钟),实习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并给实习生进行评分,且安排同专业2016级学生观摩见习。
4.返校后,按照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完成各阶段任务,学院发放50元/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及打印费用补助。
5.学院安排的其他事项。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